(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17日,来自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成都住建”的信息显示,成都出台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改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局部区域供需失衡状况,促进职住平衡,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目前成都市限购区域划分较多,购房规则复杂,群众购房便利度不高;局部区域受资源约束等影响,住房市场供需不匹配;部分区域群众购房选择范围较小,尤其是户籍或缴纳社保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的居民家庭,无法在龙泉驿区、双流区等相邻区域购买住房,增加了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压力,不能切实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此外,部分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虽群众有购房意愿且该区域住房供应充足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但无购房资格,无法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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