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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为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上海市政府正式发布《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
当天,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行动方案》相关内容。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表示,“政策+行动”双轮驱动是《行动方案》最突出的特征。其中,在政策方面,重点推进了“三个一批”,包括落实一批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延续一批去年以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新增一批有利于稳增长、促发展、强功能的政策。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涉足金融领域的内容主要分布在“助企纾困行动”以及“扩大有效投资行动”两大行动中。
先看助企纾困行动,其第二项措施为“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
内容显示,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支持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续贷。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
助企纾困行动第二项措施为“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内容显示,2023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照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在看另一项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其第四条措施为“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
内容显示,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全面推广桩基先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措施。精简项目审批流程,推广实行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将“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扩大至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