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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政明确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按照新政,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发票金额),之后不足房价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规定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同套房购房提取金额和贷款本金不超过总房款。购买二手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购房提取分别在不动产权证发证1年以内或购房合同备案2年以内办理。新政还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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