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潮发改油函〔2026〕105号
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潮州市序号33#编码33#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安发改能〔2026〕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州销售公司申请建设的《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1-8序号33#编码33#规划布点予以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
本规划确认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2年(截至2028年9月20日)。规划确认文件到期前未能开工建设的,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申请企业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提出延期确认申请。
请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在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规无需办理的应完成报建手续),未依规取得许可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加油站工程竣工后,依据相关证明文件(检定证书),依规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附件: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doc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