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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凤山县持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聚焦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全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推动各项医保待遇精准落地,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健康支撑。

精准资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凤山县严格执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家庭户给予全额资助;对低收入人口和监测对象按60%比例资助;对稳定脱贫人口及2014、2015年退出户分别按30%和15%予以资助。截至今年10月10日,全县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参保率达99.20%,累计资助参保8万余人次,发放资金超1400万元,切实筑牢健康保障基础。

强化三重保障,实现“梯次减负”。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协同发力,凤山县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截至2025年9月底,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三重保障达18028人次。脱贫人口住院与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补偿率分别达85.78%和86.71%;监测对象两项补偿率分别高达98.50%和95.88,梯次减负成效显著,有力防范因病返贫风险。

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便捷高效”。凤山县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切实减轻垫资压力和跑腿负担。同时,推动医保服务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实现群众“就近办”“便捷办”,提升服务温度与效能。

健全预警机制,实现“主动干预”。建立医保预警监测机制,由医保部门每月推送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信息至农业农村、卫健、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研判与综合帮扶。截至9月底,累计推送预警信息1802人次,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筑牢防返贫堤坝。

拓展救助渠道,实现“应帮尽帮”。在落实基本医保基础上,凤山县创新实施“阳光救助”机制,对经多重保障后自付费用仍较高的患者,给予人均5000元人道救助,2025年设置救助指标220个。同步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比例实施年度一次性救助,已完成101名患者补助拨款工作,形成对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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