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否有限制和用户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关,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对于提取资金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为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人口离开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离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进行公积金销户提取的,这种提取是没有额度限制的,用户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2】因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3】无房户办理租房提取的情况下,公积金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用。

【4】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的,首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超过住房贷款总额。按月对冲的情况下,每月提取额不能超过当月房贷还款本息;按年对冲的,提取额不能超过当年应还本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要求: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15000元;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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