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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2月28日公告,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珀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180.60元/股),若在未来十九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珀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珀莱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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