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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辉丰股份(00249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在今年9月底以2.32元/股的均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243.95万元公司股份之后,近日又再度出手。12月11日,辉丰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仲汉根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12月9日减持1587.3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仲汉根仍持有4.54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4%。
此前,辉丰股份在三季报中披露,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3亿元,同比下降78.8%,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归母净利润亏损6626万元,上年同期为5.4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
除上述事项外,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进行中。2019年12月24日,证监会针对辉丰股份信披违规事项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还剩十余天就达到了诉讼时效截止日期。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抓住最后时机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目前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该案件索赔条件可明确为:凡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律师将继续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律师表示,适格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
刘鹏律师表示,辉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在江苏省高院进行的二审已经开庭,目前尚未判决。待江苏高院二审审理结果下发后,南京中院也会同步处理其他平行案件,加快案件审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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