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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天山(300313)发布公告称,12月7日,公司收到昌吉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其与33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被法院裁定撤销。
2017年9月,ST天山以23.73亿元收购大象广告96.21%的股权。然而收购后不久,公司发现大象广告原实控人陈德宏等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涉嫌合同诈骗。受相关事项影响,导致ST天山未能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上述信息。此外,公司也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被行政处罚。
鉴于证监会已向ST天山下发行政处罚,诸多二级市场投资者则起诉公司要求追偿彼时的投资损失。目前,部分投资者诉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进入庭审阶段。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凡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据半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6月,已提起诉讼的原告投资者诉讼请求涉及赔偿金额合计178.87万元。ST天山表示,随案件进展,请求赔偿金额可能会持续增加。
业绩方面,ST天山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非后净利均为负数;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均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据最新财报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ST天山营收约4643.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84%,归母净利润亏损约282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净亏幅度扩大。公司业绩整体属于下滑趋势。
此次,ST天山在大象广告合同诈骗案的诉讼中取得一审胜诉,能否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目前不好定论。公司表示,被告单位、被告人有上诉权,最终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确认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投资者仍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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