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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将进行笔试。

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明确,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涵盖基础指标(25分)、学业指标(60分)、发展指标(15分)。

《通知》称,学业指标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基础知识的卷面考试与学生的专业技能展示性测试结合起来,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测评内容和测评要点按照国家艺术(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现行中小学音乐、美术教材内容,学科学业成绩计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学业指标。

《通知》明确,笔试要兼顾理论知识与艺术欣赏两项内容。例如音乐学科必须做到视听内容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笔试试题依据课标、教材对应知应会学习内容的要求规范命题,以音乐听力题为主;美术学科必须做到作品欣赏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试题将依据课标、教材,以图像识读为基本要求,以选择题、判别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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