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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7月5消息 事关平台经济未来发展,浙江大动作!

日前,浙江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针对平台经济发展资本投资、企业上市、金融风险管控、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详细规范。

意见提出,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实施资本投资“红绿灯”制度,加强投资监测监管,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

意见提出,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拟挂牌上市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与辅导服务。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大对海外仓等海外物流体系的支持。支持平台企业深度参与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

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金融业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完善跨界、交叉型金融产品穿透式监管规则。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

意见提出,支持平台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平台经济底层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鼓励平台企业运用区块链、数字孪生、扩展现实等创新技术打造面向未来的多元应用场景。加快构筑元宇宙未来产业新优势,支持多元化主体建设元宇宙综合试验平台,加强元宇宙在多场景中的应用,全方位推进元宇宙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国际化。鼓励平台企业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深化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应用。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社区、楼宇、园区等区域智能服务改造建设工程,打造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和未来社区。支持平台企业为重点产业、特定场景提供数字化转型技术和服务。鼓励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构建“生产服务 + 商业模式 + 金融服务”的平台体系,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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