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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又一批永安林业(000663)投资者索赔案将于8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该案源于2021年8月21日永安林业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此后,有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先后向福建省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公司部分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各项经济损失。针对上述事项,永安林业已计提2561.67万元预计负债。
目前,投资者向永安林业因虚假陈述提起诉讼仍在有效期内。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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