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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集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因所售茶叶未“亮明身份”,标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厦门一企业生产的两批次茶叶产品被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在此次的29项食品安全检测指标中,该公司生产茶叶产品28个项目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唯独这两批次茶叶产品在“食品标签”项目上存在问题。原来,这两款茶叶包装的正面显著标注有“铁皮石斛 优选红茶”“铁皮石斛 优选白茶”等字样,但在同一展示版面上,没有醒目的标注反映其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违反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食品名称标注的规定。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的茶叶产品实际为添加了铁皮石斛和茶叶制成的“紧压调味茶”。根据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并且当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此外,检测还发现,该公司的茶叶产品存在净含量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销毁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并指导其及时进行改正。目前该公司已着手重新印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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