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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第十五届济南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带来了《关于将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规定”改为“限放”》的提案。

“中华各民族在重大节日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这是中华民族千年的历史记忆,是文化符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王绍辉介绍,烟花爆竹燃放习俗是老百姓表达美好希望、抒发幸福情感的传统方式。“记住爆竹声里的乡愁,是一份美好的回忆;留住爆竹声里的乡愁,是一份沉重的责任!”

自1994年以来,济南市烟花爆竹燃放先后经历了禁放、禁改限、限改禁的不同阶段。根据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济南市区限放区域规定是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数据显示,近5年来,济南市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1年,济南市PM2.5比2016年改善44.4%,重污染天数下降90.9%,一级优天数增加261.5%,2021年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均实现改善,一级优天数同比增加近100%。今年前9个月,济南市“气质”又持续改善,PM2.5浓度又同比改善8.1%,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4.5%;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为162天,优良率达到59.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天。

“济南的生态环保和空气质量的持续提升,让我们迎来了有限制的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窗口期。”王绍辉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政策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统筹兼顾安全、环保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统一,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传统而充满年味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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