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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华伍股份公告,公司就仇映辉、王雅杰未按照公司与之签署的《关于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和《关于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了仲裁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涉案的金额合计2.01亿元。
这起仲裁缘起于5年前。2018年8月31日,公司与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更名后为“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映”)及其原股东仇映辉、何不知、王雅杰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以9200万元收购原股东何不知持有长沙天映的44.94%股权,同时,公司以2530万元对长沙天映进行增资。该项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长沙天映51%股权。
2018年9月28日,公司与长沙天映及其原股东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了业绩承诺期内长沙天映经营性净现金流的要求。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订签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长沙天映2019年、2020年、2021年经营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
原股东仇映辉、王雅杰承诺,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合计不少于9000万元;原股东仇映辉、王雅杰承诺长沙天映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累计实现的经营性净现金流不低于承诺总净利润的40%,即不低于360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收购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长沙天映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因承诺业绩未达成,2022年6月29日,公司向仇映辉、王雅杰发送了《关于要求支付补偿款的通知》,要求仇映辉、王雅杰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于2022年7月21日之前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约为1.73亿元。2022年7月21日,华伍股份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仇映辉、王雅杰的现金补偿款。
今天,华伍股份在公告中再次指出,公司已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要求仇映辉、王雅杰履行补偿义务,对方均拒绝履行,已经构成违约,仇映辉、王雅杰应当共同并连带地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7339.97万元及违约金2713.71万元(暂计算至2023年5月29日),并支付公司为本案产生的律师费80万元,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处理费。
华伍股份(300095)主要从事工业制动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风电产品国内市占率达到50%以上。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