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陈嘉玲 北京报道
继安信信托启动自然人兑付之后,又一违约信托产品打折兑付到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18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位投资人处获悉,吉林信托的吉信.汇融38号中科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汇融38号”),本金6折的转让款已到账。
据投资人表示,其于2017年9月认购“融汇38号”信托产品,该产品从2018年3月不能正常付息至今,目前已违约5年多。2023年4月,部分投资人与第三方公司——吉林国融城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吉林国融城开”)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按照60%的本金比例和放弃利息的条件,一次性将名下所有的信托份额转让给吉林国融城开。转让价款的最晚支付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
在此之前,5月12日,安信信托也启动了自然人兑付,签署了信托份额转让协议的投资人,已经收到安信信托产品的部分转让款,付款方是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到账金额为转让款的35%。
损失4成本金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信托受益权转让相关协议显示,一位投资人认购了由吉林信托发行设立的“汇融38号”150万份信托单位,是信托项下的受益人。该投资人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出让,受让方为吉林国融城开,转让价款90万元。受让方将于2023年5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至投资人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投资本金为150万元,转让价款是90万元,即本金的六折,投资人损失了40%本金和利息。
一位了解该项目的信托人士对记者表示,大约过半投资人签署了转让协议。截至发稿,多位投资人已确认收到转让款。
5月18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吉林信托官方电话咨询上述项目的兑付进展、资金来源等情况,截至发稿,尚无回复。
至于信托受益权的受让方,公开信息显示,吉林国融城开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20万元,其股东是吉林省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吉林盛泰”),持股100%。吉林盛泰由吉林省国资委和吉林省财政厅分别持股90%和10%。
而吉林信托的大股东也是吉林省财政厅。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15.9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吉林信托已连续两年未披露年报。根据2020年年报,吉林信托营业收入(合并口径)为2.98亿元,同比减少49.25%;净利润为64.29万元,同比减少99.64%。
产品已违约5年多
截至上述转让款项到账之时,“汇融38号”已经违约超过5年时间,并曾多次被报道和质疑存在严重风控漏洞。
据了解,2017年9月29日,“汇融38号”成立,约定期限2年,年化预期收益率为8%~8.6%,按季付息。131名受益人共认购4.5亿份信托单位,对应募资规模4.5亿元,融资方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中科建设”)。资金最终用于中科建设子公司——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大虹桥板块“中科·意邦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三期B项目的后期装修。
此前据投资人表示,该信托计划正常付息仅维持了半年,2018年3月之后,投资人便再未收到项目本息。
2018年9月份,由于融资方中科建设未能按期偿还2018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回购款,吉林信托向相关方发出《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立刻履行还款义务。随后,融资方中科建设宣布破产重整,其重整计划草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以“化债商城”形式进行兑付。但是,在同年11月7日吉林信托召开的“汇融38号”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上,87.47%的参会受益人表示“不同意”该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汇融38号”违约的五年间,投资者发现产品从成立至今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令他们感到困惑的是:信托计划成立后,融资方中科建设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450万元信托保障基金至吉林信托账户。
据记者了解,2019年12月,吉林银保监局在对投资者的信访答复中,也提及了这笔信保基金的缴纳情况:经核查,中科建设作为信托计划融资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于信托计划成立后5个工作日将450万元信托保障基金划至吉林信托账户,该笔信保基金由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从吉林信托结转的信保基金余额中扣缴。
而按照吉林信托与中科建设签订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中科建设必须按照吉林信托通知的时间、额度,及时足额地缴纳信托保障基金。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吉林信托有权行使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约定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规定,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信托保障基金,其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并且,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信托保障基金应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另外,除了被投资者质疑项目存在风控漏洞,近年来,吉林信托的经营情况并不乐观。
一方面,汇融50号、汇融38号、汇融16号等多个项目逾期,原董事长张兴波、高福波、李伟和邰戈相继落马。另一方面,吉林信托近年来屡屡遭罚。比如2019年,吉林信托还因为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吉林银保监局罚款40万元,2020年8月3日又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监管罚没40万元。2022年内,吉林信托接连被罚三次,处罚原因包括因违反内控制度开展业务并形成风险、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报告,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内部问责等,罚金总计3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