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图文实录。想了解发布会全部内容,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相关资料图)

答记者问

南方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一些重点领域,部分地方为了保护本地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问题比较突出。请问,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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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谢谢您的提问。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制度效能。

二是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三是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逐步提升。以“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会同中央组织部首次举办“省部级干部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班”,凝聚公平竞争共识,编撰发布中英文版《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举办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大力培育公平竞争文化。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知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还将采取哪些实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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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剑桥: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推动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则统一。

二是完善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目前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超过95%。

三是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探索构建全国市场监管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四是有效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首次国家层面第三方评估,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督察,部署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不当市场竞争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

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

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具有重要职能。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对推动这项工作有哪些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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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剑桥:感谢您的提问。我们知道,加强市场基础制度供给、促进市场规则统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振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利于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不断拓展市场空间和经营规模。

二是有利于促进营商便利化、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便捷地获取市场资源,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有利于维护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对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约束,有利于引导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创新、优化供给,进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多维发力。重点聚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创新,完善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和底层规则。

二是坚持立破并举。积极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创新和丰富新的制度供给,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一方面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做到重大改革、重要创新于法有据。另一方面,要及时把创新成果、创新举措制度化法律化,使法治建设在创新中发展。

四是坚持顺“市”而为。积极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重点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基础制度的创新供给,不断补足新兴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为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为各类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提供规范性的制度保障。谢谢。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国新办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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