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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日本修改二战结束以来长期坚持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改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大幅放宽对外输出日本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的条件,日本武器出口势头开始加速。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一名知情人士25日透露,日本政府向执政党表示,虽然日本对武器出口有严格规定,但出口配备致命武器的非战斗车辆和船只并不违反法律。

共同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日本政府举例的此类产品包括配备自动炮的日本自卫队侦察车和扫雷舰。消息人士援引日本政府的话说,日本可以向有安全合作的国家出口装备,只要这些装备的用途是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或扫雷。

共同社报道称,按照日方以前的解释,除共同开发和生产的情况外,搭载杀伤性武器的防卫装备不能出口。但据消息人士称,日本政府在5月份的会议上对自民党和执政联盟的公明党解释说,杀伤性防卫装备有可能用于出口,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禁令。日本防卫大臣浜田靖一表示,鉴于三原则执行指南中没有提及这一问题,日本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转让致命武器。共同社分析称,日本政府在不向日本人民说明的情况下,试图暗中更改武器出口的范围。

在西方国家加强对乌克兰军事支持的背景下,日本可能在多大程度上扩大可以转让的装备范围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今年3月,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曾表示,计划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中有关限制向乌克兰转让武器的规定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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