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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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兴看到香港青年能够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开拓自己的天空,实现创业美梦。”
4月末,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的香港访问团到访深圳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与在场人员交流后,李家超在个人微博释放了特区政府鼓励港青北上深圳就业、创业的积极信号。
5月初,香港一项调查数据,显示逾七成港青有意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业及创业。大湾区教育资源中心2022年一项问卷调查则显示,超过50%受访香港大学生有意向在毕业后创业,首选城市即为深圳。
作为“北上”首选地,深圳“加码”鼓励创新创业。
近日,《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深圳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在梳理现行利好政策的基础上,《实施细则》新增了国际人才职称评价、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和社保跨境服务保障等内容。要求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
此外,明确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招募一批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
解决港澳人才“北上”资格认证问题
去年5月,广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实施《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对比发现,深圳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在内容框架上与省级文件保持一致,均梳理了现行政策中覆盖港澳青年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例如,基层就业补贴每人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每人10000元等。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雪菲告诉记者,粤港澳专业人士长期存在资格互认不彻底的问题,成为港澳人才“北上”的一大顾虑。
“资格互认范围较窄,目前仅适用于国际化、专业化程度很高,在域外的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认证类别,比如会计师、建筑师、医师等。但对技工、餐饮业管理人员等,资格认定标准还存在很大差别。”刘雪菲说。
在此背景下,《实施细则》的亮点在于增加了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支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服务、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等条文。
国际人才职称评价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对重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特殊评审。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将国际人才在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
去年7月,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2年)》,允许持有目录内25项国际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不限国籍、户籍),视同为取得工程系列相应职称,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
《视同目录》主要集中在工程技术领域,涉及绿色建筑、人工智能、勘察设计等专业。以获得香港注册专业测量师(产业测量组)的国际人才为例,满足一定学历资历等要求,可视同为工程师,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不需要从助理工程师职称开始逐级申报评审,此举将大大畅通国际人才在深发展路径。
除对专业人才的关注外,《实施细则》还聚焦职业教育,鼓励港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内地院校、企业、机构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实训基地。支持港澳地区成熟的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服务。
在这方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已先行探索。3月,双方合作共建的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开园,首批100名师生正式入驻,职训局在园区设立的首家内地公司“职专教育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也同时开幕。到2025年,园区计划招收香港学生入读园区500余人,开展湾区技能培训8700余人次。
《实施细则》还重点提到,实施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直接采认。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获得“白名单”中证书并在前海就业的港澳等境外专业人才,通过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后直接为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据悉,前海已将港澳专业人士备案执业范围扩大至18类,目前已有51家机构、513位港澳专业人士完成执业备案(登记)。
4月,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发布,“‘湾区社保通’推动粤港澳社保事业深度融合发展”入选。深圳市社保局近日透露,在深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已超过4万人。
在这方面,《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将完善社会保险服务跨境协作机制,实施高频社会保险业务线上线下“跨境办”,充分保障粤港澳居民享受无差别社保服务。
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
近期,“全港同乡社团青年连线”以问卷形式访问了1027名18至45岁港青。结果显示,超七成受访者有意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业及创业。
但是,近五成受访者认为融入大湾区内地城市有困难,原因包括社交圈子差异(58.5%)、生活差异(49.2%)、法律差异(43.3%)、收入差异(41.1%)等。
对此,《实施细则》提出将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深圳市、区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深圳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
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等基本要求外,职场导师还应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深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担任政协委员;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粤语熟练。
而在大型或知名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职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等,可获优先招募。
《实施细则》还列明了对职场导师的补贴标准:对已就业学员的职业指导服务,每指导一次补贴200元,单名学员职业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元;对未就业学员的实习指导服务,补贴标准为100元/天,单名学员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2000元;对未就业学员的求职推荐服务,符合条件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或按4000元/人的标准追加补贴。对接受人力资源部门邀请参加公益活动服务,补贴标准为1000元/次。
刘雪菲认为,从就业角度看,港澳籍职场导师更了解新一代港澳青年的成长背景,也更清楚大湾区尤其深圳市场可以提供哪些岗位,因此可帮助青年更客观地分析职场信息,进行理性选择。
而从创业角度看,因内地与港澳在政府架构、市场运作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职场导师可在企业登记审批、补贴申领等各个环节提供针对性辅导,助力港澳初创企业在内地拓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