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的差异化监管措施要来了。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深交所在最新一期上市审核动态中对首次启动差异化监管安排的时点进行明确,具体为8月17日。
(资料图片)
据悉,今年2月为进一步督促券商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深交所对券商不同程度的执业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具体有现场督导、专项自查。比如,保荐机构保代人均保荐项目数排前二十且项目撤否率超过60%,深交所将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50%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除了启动时间外,此次深交所还向保荐机构明确纳入计算范围的时间区间,不同情形下撤否项目是否清零计算等。
首次差异化监管安排启动倒计时
早在今年2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对注册制下IPO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的保荐机构,实施现场督导、专项自查的差异化监管安排。
在深交所看来,如果保荐机构存在项目撤否率较高、受到违规处理较多、廉洁从业风险较高等情况,将被认定具有“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情形。
其中,对如何统计”项目撤否率较高“时,深交所彼时解释称,”保荐人最近12个月内保代人均保荐的IPO项目数量(以下简称‘人均保荐项目数’)较多,且在深交所保荐的IPO项目被证监会终止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被深交所终止审核(以下统称‘撤否’)的项目数量合计占其最近12个月内在深交所保荐的IPO项目总数的比例(以下简称‘项目撤否率’)较高“。
然而,从什么时间点倒推“12个月”去计算撤否项目数量;能否新老划断等,一直是保荐机构关心的话题。如今深交所给出进一步解释。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人士处了解到,深交所近日通过向保荐机构发布上市审核动态,明确了首次启动差异化监管安排的时间。
深交所称,首次启动差异化监管安排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
据监管表示,因不溯及既往,第一次计算相关认定指标时,保荐机构保荐的IPO项目数量、项目撤否率、受到违规处理等数据,实际纳入计算范围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6个月。
自第二次(含)启动起,后续每6个月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时,相关认定指标的计算范围时间区间均为最近12个月。
深交所还提到,因前次启动差异化监管安排被现场督导的保荐机构,其已被计算过的项目撤否、收到违规处理等记录清零,不重复计算;未被现场督导的保荐机构,其已被计算过的项目撤否、受到违规处理等记录不清零,继续计算。
现场督导抽项目比例依照撤否率分档
近年来,交易所约束保荐机构“一督即撤”、“一撤了之”的行为,强调保荐机构应当审慎申报,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提高执业质量,不要有“闯关”心态。
根据前述《通知》,深交所对券商不同程度的执业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比如,在撤否率方面,保荐人人均保荐项目数居前二十,且项目撤否率达到下列比例的,深交所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1、项目撤否率超过60%的,深交所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50%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2、项目撤否率超过40%且在60%以下的,深交所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30%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3、项目撤否率在30%以上且在40%以下的,深交所抽取一定数量的保荐人,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5%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未被抽中现场督导的券商也不能掉以轻心。根据《通知》,比如存在上述提到的第三点督导情形且未被抽中现场督导的保荐人,应当结合其最近12个月内保荐的IPO项目问题,就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完整性、“三道防线”和公司治理有效性等体制机制问题,开展内部专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保荐人应当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中小券商撤否率偏高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22日,包括北交所在内的全市场IPO撤否家数共有112家。
其中,大型券商由于IPO保荐数量较多,撤否情形也相应增加。数据显示,海通证券今年以来撤否家数共有10家;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均有9家;民生证券和国泰君安各有8家;中信建投和安信证券均有5家。
在撤否率方面,截至目前共有6家券商的撤否率在30%以上。根据Wind数据,普遍为中小券商。
华金证券在交易所排队审核的唯一单创业板IPO项目,于今年3月撤回。东北证券保荐了5单IPO项目,其中有两单北交所IPO项目在今年一季度撤回,整体IPO撤否率达到40%。
方正承销保荐了3单IPO项目,有1单撤回。东莞证券保荐6单项目,然而1单被否,1单撤回。长城证券的6单项目中有2单撤回。这3家券商的撤否率均为33.33%。中银证券的撤否率为30%。
有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随着头部投行效应加剧,中小投行的展业空间被挤压,在全面注册制审核从严背景下,中小投行很难拿下大项目,多数情况是相对有瑕疵的小IPO项目,相应地,这些项目上市难度也会变大,进一步导致中小券商撤否率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