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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000700)12月27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2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80万元罚款;同时对多名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经江苏证监局查明,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从江苏证监局对模塑科技相关责任人的定责上来看,公司财务经理虽然不是模塑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江苏证监局表示,有确切证据证明其参与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模塑科技虚增利润金额比例极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对当时投资者损失的相应责任。初步判断,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模塑科技股票,无论在2022年11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由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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