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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该案原告为谢娜、张杰,案由为隐私权纠纷。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此前,有房产中介指责张杰谢娜买6000万豪宅“跳单”,引发舆论关注。近日,该中介公司与房屋原属公司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中介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布,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构成跳单,驳回该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文源自:金融界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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