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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公司发布了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公告,称对比发行价40.37元,公司股价自4月18日起已经连续24个交易日日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0%,这个说法来自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中的第三条,即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就属于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对于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采取的措施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并要求会员采取有效措施向客户提示风险等。
从4月18日开始计算,30个交易日要到6月1日收市结束。联特科技和证券公司等从5月24日就开始提醒投资者,显然是一种风险提前警视。不要说连续30个交易日,联特科技的股价以后会一直偏离这个累计涨幅。
因为这是公司基本面的重大改变所引起和决定的,这是对现行的投资监管措施的一种考验和释放。管理和监督措施需要顺应市场的需要,并因此做出一些改变,不能故步自封,闭门造车,让呆板的东西毁了我们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