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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促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济南市民政局近日出台《济南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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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分27条,明确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范围为: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和其他类,并对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全市统一编码管理。《办法》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流程、业务指导部门的职责、备案证书有效期限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办法》还对社区社会组织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组织核心价值观,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提前10日向所在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及街道(镇)报告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据悉,此办法为省内首个全市性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对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济南日报 记者:兰萃 通讯员:林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