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路数的第六十九篇原创文章

些债权人是在华夏幸福(600340.SH)出了方案后,才意识到房企境外重组的趋势是


(相关资料图)

债转股

方案像华夏幸福,用物管和代建平台的股权抵一部分债。

融创(01918.HK)也是如此,不过它还未就转股价与债权人达成一致。

债转股本质上还是削债。对于境外公开市场,绝大多数出险房企基本不可能按照原本金足额兑付。自然,削债势在必行。

削债也意味着债权人要让渡自身利益,不是每家机构或个人都会轻易接受的。

但他们不能怎么样。如果债务重组失败导致房企破产清算,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排在劣后位置的境外公开市场债务在清偿率上还会更低。这是债权人的软肋,早被房企拿捏。

这一年来,一家家房企出险的同时,一家家债务重组顾问机构(FA)仿佛也在一夜之间冒出来了。FA们代表房企去和各大债权人谈判。

市场份额还是被一些老牌机构占据着的。当中有钟港资本Admiralty Harbour Capital、安迈咨询Alvarez & Marsal、华利安Houlihan Lokey、R&H Services、克罗尔Kroll、德勤Deloitte等。

也有一些来自券商投行的新参与者,比如国泰君安、海通国际等。

每家FA也有自己的特点,这也直接关系到房企债务重组方案里的细节条款。

我问过不少债权人,他们对市场上那家著名FA的评价是

强势。

言下之意无非是重组方案给的清偿率不高,需要债权人做让渡。

后来,那家FA的大佬对我说

重组最重要的事情是沟通。地产公司很容易被看明白,要实事求是。FA也是医生,治疗疑难杂症时给的方案会不同,有的要动手术截肢,有的保守吃药治疗。资不抵债的房企重组就是要削债。不削债,你要瞪着眼睛说它行?

其实那家FA的原则和初心就是要从全局出发,做出阳光下的方案,让每一方从不同角度看都能内心平衡。

FA们也很拼很卷。在一家家房企即将违约前,他们已经把重组方案或者PPT提前甩到房企CFO案台上。

重组方案被抄袭被复制是常有的事。

前段时间,一家代表境外债权人的律所向德中国(2019.HK)发出“声讨”。律师blabala列了一堆为什么对展期方案有意见,比如新票据提高了交叉违约的门槛、未来修改重大条款的门槛下降。

其实这绝非德独有,而是各家都这样,可以说是标准条款。

FA们也会遇到债权人写的讨债小作文。但并不是每一篇声泪俱下的控诉文章背后都是血亏的债权人。

还是德的案例,发出小作文声讨的据说是某D外资基金。它家是在后期二级市场买入德债券以寻求高比例兑付。然后未果。

FA们能给到境外债权人的重组方案大同小异。方案会有相当大的篇幅陈述房企近况的糟糕,重组的紧迫以及同意方案的必要性。

当然,重组方案基本遵循以下几条

一是重组后的前几年,现金支出一定要少。

二是展期期限要长,通常是6—8年。

三是对债权人有利的保障性条款要减少。

你可以说,FA是在用看着不太准确的计算来预测房企未来的现金流,以及测试债权人能够接受的展期极限年限。

反正前面也说了,境外债权人就像处在另外一个平行世界里。

“美元债已经对房企关上了大门,出险房企能有什么动力还境外债?不久前下发的金融16条也将展期放到了台面,如果做了合理的展期后不影响在境内的融资,那兑付美元债的逻辑又是什么?既然动力和逻辑都不够,加之能力不足,那为何要给境外债权人一个满意的方案?”

一位债权人朋友抛来了一连串的反问句。

这位朋友认为,不少房企互相在望着彼此在比烂,总是有房企侥幸认为只要在其他家方案上稍作优化就能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当道德底线足够低,所有人都是圣人。”

(未完待续,期待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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