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咨询公司到券商、期货机构,深圳证监局近期针对持牌金融机构展业、管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违规事件,集中进行了整顿和警示,其中还包括部分新型居间人风险案例。多家持牌金融机构也因此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展业违规机构遭警示

首先被监管聚焦的仍是行业内最为常见的展业合规问题,例如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不规范展业,被采取了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措施。


(资料图)

据了解,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发现,辖区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展业过程中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流程不足、营销宣传合规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保存业务档案等情况。具体包括业务系统未强制要求客户在付款前阅读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未限制客户短时间内多次重复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合规审核未能覆盖对外营销的全部环节,个别营销素材内容及个别自媒体账号名具有一定的误导性等。

与之类似的还有,近期某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上述情况反映出部分证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券商内部监督、人员管理和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深圳证监局对此表示,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手机号、电脑等信息采集与监测,认真筛查和处理同源委托交易记录,严肃问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两类业内常见违规展业行为外,深圳证监局近期还发现了部分新型居间人风险案例。比如居间人以“软件服务商”“广告商”名义继续喊单、带单、指导交易,伪造期货公司公章编制合同,煽动交易者信访投诉等。

“上述风险手段新颖、方式隐蔽,扰乱了期货市场正常秩序。”深圳证监局强调,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要切实承担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制度机制,严格准入管理,完善居间人培训,加大异常交易监测,加强居间业务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交易者投教工作。

重点提示券商三类管理合规问题

除了正常展业过程中层出不穷的风险违规事件,深圳证监局同时还针对券商存在的三类管理合规问题进行了重点提示。

首先是某券商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一是下属多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个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二是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未清理完毕;三是私募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四是未将直接持股35%的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该券商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故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辖区各券商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规范组织架构有关监管要求,确保规范运行,风险可控。

同时,深圳辖区部分券商的异地分支机构在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出现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落实不力、营业场所搬迁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其中某券商分支机构被地方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包括强化分支机构人员管理,特别是完善新机构负责人的选任、培训工作;以及加强沟通报告,当分支机构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此外,深圳辖区近期还有券商出现了监管报表数据存在错报情况。一是数据计算错误,如仅调整子项数据,未同步调整合计项;计算期末金额未按照校验关系取数计算,导致折算后金额错误。二是取数口径有误,如跨表数据分别取未审计数据、经审计数据,导致跨表数据出现错误;跨表数据分别取自公司不同系统,相关系统涵盖数据范围不一致。三是具体项目归类错误。

“上述错误反映出公司工作态度不严谨、审核不细致,降低了监管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深圳证监局要求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认识,完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扎实做好监管报表报送工作。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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