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个人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文件落地后,相关的配套制度陆续发布。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此同时,银保监会也公布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两项配套制度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产品等提出具体要求。在分析人士看来,通过《办法》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个人养老金场景生态最为丰富,凸显了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定位。

账户具备唯一性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以账户制为基础,《暂行办法》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具体说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指具有个人养老金缴费、交易资金划转、收益归集、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等功能的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以下简称“Ⅱ类户”)。

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此外,对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暂行办法》也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为参加人提供资金账户变更服务,并做好新旧账户衔接和旧账户注销。账户变更涉及资金转入或转出的,不受Ⅱ类户划转金额限制。因账户变更转入旧账户资金的,不计入当年缴费额度。

在缴纳额度及账户运行方面,《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期间,若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则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看来,《办法》与《暂行办法》的发布对于促进市场化、商业化养老产品发展,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壮大,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挑战等具有积极意义。而实行个人养老金账户唯一性,主要体现是谁开户谁参加、谁受益;同时,唯一账户为个人养老金缴纳、收益归集、享受相关优惠,缴税等提供便利,操作起来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等。

产品侧重长期保值

作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立行,业内普遍认为,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具有先天的优势。资深金融政策监管专家周毅钦表示,通过《办法》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个人养老金场景生态最为丰富,凸显了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定位。

《暂行办法》规定,除资金账户业务外,商业银行可开展的个人养老金业务还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以及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

根据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暂行办法》明确,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而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同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行还可开办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咨询服务。

而作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理财公司,则可提供包括养老理财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成熟、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其他理财产品等。

在费率优惠方面,《暂行办法》指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暂行办法》强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当真实准确、合理客观、简明扼要地披露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不得宣传策略保本,不得承诺或宣传保本保收益。

此外,由于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还允许通过其他账户购买,因此《暂行办法》明确,理财公司应针对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份额设置单独的份额类别,并在销售文件中进行明确标识;购买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通过资金账户购买份额的认(申)购需要;投资、收益分配等其他环节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谈及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布局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优势,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覆盖海量客户群体,分支机构触及城乡各地,能够提高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同时,通过其银行及理财公司在债券和非标投资的长期投资经验和风控能力,将为个人养老金产品带来长期稳健的收益。

开办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目前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及机构尚未确定,不过,《暂行办法》已明确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以及理财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布可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名单。理财行业平台则会定期向社会公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银保监会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进行持续监管。对于不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该机构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停止该机构新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对于不满足监管要求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银保监会将不定期移出名单。

董希淼认为,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实施名单制管理,既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的机构网点、客户资源等优势,也有助于选择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个人养老金市场广阔。申万宏源证券研报显示,对应当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1.2万元/人,城镇居民参与率提升15%-20%,2030年预计个人养老金有望迎来1.8万亿-3.1万亿元市场。

面对万亿新蓝海市场,自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顶层设计文件发布后,多家商业银行就已纷纷提前预热、备战。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手机银行App均上线与个人养老金相关的专区,介绍个人养老金账户及制度,其中,有银行还推出预热活动,用户预约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抽取现金红包。

此外,亦有不少银行已在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账户。例如,中国银行副行长陈怀宇在2022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透露,《意见》发布后,该行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在其指导下合规开展系统建设和产品准备工作。

工商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韩强在个人养老金三支柱发展策略研讨会上也提到,该行正在加快搭建包括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产品投资、待遇领取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个人养老金的资金账户体系,并与人社部的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积极开展对接,以便为下一步的政策落地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保障。

中信银行方面介绍,该行与人社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于2020年启动对接,从2022年起先后与多家金融产品行业平台启动对接,并积极参与各相关平台组织的多轮多方联合测试。在合规前提下,重点开展从开户、缴存到投资交易等全链路能力建设,满足不同客户的场景需要,着力打造一个多渠道、多功能、多场景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客户提供全周期的便捷的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

谈及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掘金个人养老金市场的建议,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着眼于养老市场长远发展,努力抓住资管、存款、托管等直接业务机会,挖掘账户、发卡、结算等间接业务机会。从组织架构看,有条件的银行可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门组建养老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如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记者 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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